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委员任期与补选 - 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若资格不符,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下设机构与会议安排 - 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17]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10年[21] 事项审议与督导职责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0] 职责归属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