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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000959)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首钢股份首钢股份(SZ:000959)2025-05-16 18:17

股权交易 - 2022年3月18日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4] - 截至2022年3月31日,钢贸公司49.00%股权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上市公司直接持有钢贸公司100.00%股权[4] 业绩承诺 - 2021年11月29日,首钢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5] - 业绩承诺资产为京唐公司和西山焦化部分知识产权,京唐公司评估值24280.00万元,西山焦化评估值4000.00万元[6] - 若2022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业绩承诺期为2022 - 2024年度;否则顺延[7][8] - 若2022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2022 - 2024年业绩承诺资产当期收入分成合计分别不低于9091.82万元、7941.40万元和6156.18万元[9] - 若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实施完毕,2023 - 2025年业绩承诺资产当期收入分成合计分别不低于7941.40万元、6156.18万元和4544.50万元[12] 补偿机制 - 若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实际收入分成低于承诺收入分成,首钢集团需补偿,按公式确定补偿金额[14] - 首钢股份将以总价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首钢集团所持有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并注销[16] - 业绩承诺期内,《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15日内通知应补偿金额,首钢集团5日内确定补偿方案[20][21] - 补偿方案确定后30日内,首钢股份就补偿股份回购事宜召开股东大会,首钢集团回避表决[21] - 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15日内通知减值补偿金额[22] - 首钢集团业绩承诺补偿金额与减值补偿金额合计不超3839.68万元[22] 最终结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资产价值估值32120.00万元,高于原收购时评估作价28280.00万元[2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资产未发生减值[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