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600750)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1月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2] - 2024年12月31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修订稿等议案[13] - 华润(集团)于2025年4月22日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 - 2025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8] - 2025年5月16日确定为首次授予日[19] 激励授予情况 - 向168名激励对象授予62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70元/股[19][20] 业绩考核要求 - 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5.42%[22] - 2023年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以2022年为基数)[22] - 2023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90%[22] 个人考核要求 - 激励对象授予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须达80分及以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