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佳云科技佳云科技(SZ:300242)2025-05-16 19:18

董事会审议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万元[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300万元[5] 审计委员会规定 - 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并向董事会报告1次[7]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临时董事会会议 - 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11]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临时会议书面提议和材料后应于2日内转交董事长[12]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12] 董事会会议召开与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会议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会议日期应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董事委托出席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也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16] 董事出席披露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17]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的1/2,应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17] 控股子公司特殊情况 -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为特殊情况[20] 会议表决 - 实行1人1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董事可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21] 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 - 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其他董事会决议 - 除关联交易外,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和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2] 会议暂缓表决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对议题暂缓表决[23] 董事会会议档案 - 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7] 董事表决弃权 - 在规定表决时限内未表决视为弃权[22] 董事会责任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会议记录可免责[23] 利润分配决议流程 - 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4]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对会议做好记录,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信息[25] 会议记录确认 - 与会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5] 规则实施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同时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