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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华蓝集团华蓝集团(SZ:301027)2025-05-16 19:58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4月21日公告通知[8] - 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现场在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6楼会议室[9]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31,159,316股,占比21.0734%[12]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共63人,代表股份40,079,746股,占比27.1063%[1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超99%,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占比超94%[15][18][19] - 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决议情况 -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所通过决议合法有效[28] - 本次股东会未审议《通知》中未列入议程的事项[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