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相关 - 发行事项于2025年1月15日、2月6日、5月16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7][50]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7][8][33] - 发行采取竞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8][37] - 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批复为准[9][39] -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0,175.62万元,用于两个建设项目[9][39][46][157]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11][45] - 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1][40]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14][44] 财务数据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34800.00万元[2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性投资28,474.31万元,合并报表的归母净资产金额122,430.1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合计扣减16,433.80万元[47]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为18.56%,发行完成后,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110] - 2022 - 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05%、2.31%、2.10%,每股收益分别为0.1393元/股、0.0784元/股、0.0701元/股[120] - 2022 - 2024年每年利润分配均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各年现金红利均为3480万元,2024年半年度累计为6960万元[138][140][142][145][148] - 2022 - 2024年现金分红额占当期净利润比例分别为71.77%、127.56%、285.33%,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13920万元,年均净利润3338.66万元,累计分红额与年均净利润比例为416.93%[148] 市场数据 - 2023年全球轴承市场规模达1209.8亿美元,预计2030年达2266亿美元,2023 - 2030年复合增长率为9.5%[28] - 2023年滚子轴承全球市场规模约为678.11亿美元,占全球轴承市场规模的56.05%[28] - 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29][58] -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市场渗透率超40%[30][58] - 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规模从2021年的30.8万辆扩大至2024年的128.4万辆,增长幅度近4倍[58] - 2023年国内乘用车(不含进出口)线控制动装配量为795.77万套,同比增长60.31%,装配率升至37.68%[61] - 2023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收入规模达4.41万亿元,同比增长5.08%[65] - 2023年我国制动系统及组件制造企业收入规模约为1638.61亿元,传动系统及组件制造企业收入规模约为7757.99亿元[68] - 2023年中国滚针轴承出口金额达2.25亿美元,同比增长6.25%,其中欧洲出口金额约7,351.05万美元,同比增长5.36%[81] 项目相关 - 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19,202.17万元,拟投入12,582.41万元,设备购置安装占比82.14%,预备费占比4.11%,铺底流动资金占比13.75%[46][74] - 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拟新建工业实体套圈滚针轴承产品生产线,地点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公司现有厂房,总投资17407.25万元,拟投入7,593.21万元[46][77][93] 公司情况 - 公司拥有各类研发人员170多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获得专利超过150项[71][90][160] - 公司与法雷奥、博世、麦格纳、爱思帝等多家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73] -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大多具有十余年轴承行业从业经验[159] 风险与措施 - 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存在审批不确定性[111] - 发行具体价格和对象未确定,存在认购对象不足等风险[112] - 公司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股价波动风险[113] - 宏观经济放缓及国际形势不确定,公司下游市场需求或受冲击,影响经营业绩[115] - 公司将采取措施降低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风险,包括提升产品生产销售、完善公司治理等[162] 利润分配政策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25] - 公司当年年末资产负债率超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2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2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2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9] - 最近三年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9] -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131]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3] 假设数据 - 假设2025年9月30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0175.62万元,发行价格16.76元/股,发行数量约1203.80万股[150] - 假设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10%,扣非前净利润2683.21万元,扣非后11820.91万元[152] - 假设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与2024年持平,扣非前净利润2439.28万元,扣非后10746.28万元[152] - 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4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36003.80万股[152] 其他 - 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约束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166] - 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168]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69]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169] - 发行完成及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主营业务生产能力将增强、产品矩阵结构将升级[165]
南方精工(002553) -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