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600745) - 股东会规则(2025年5月修订)
闻泰科技闻泰科技(SH:600745)2025-05-16 23:4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9]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0]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0]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1] 主持人员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7]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1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表决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4] 公告说明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6] 规则说明 - 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提修改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26] - 规则由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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