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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兰黄(0009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制定)
兰州黄河兰州黄河(SZ:000929)2025-05-19 17:15

担保申请 - 担保申请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公司财务部门提供资料[6] 担保限制 - 公司不得为境内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5] 股东会审议条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需审议[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0]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审议[10] 审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重大事项处理 - 被担保人经营状况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及时报告董事会[16]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应及时补救[16] - 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6] 债务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应披露信息并启动追偿程序[16][19] 追偿程序 - 担保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9]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前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30]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分配预先追偿[17]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及时披露[19]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应解除或改正并追究人员责任[21][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