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60096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权结构与交易限制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亿股,中国海油认购58.67亿股,中海投资认购1.33亿股[2]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董高人员提起诉讼[7]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策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 董事任职与管理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4] - 独立董事应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审计[3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2] - 公司出现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情形时,依法解散并清算[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