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600968)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海油发展海油发展(SH:600968)2025-05-19 17:45

担保审批规定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对外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6] 其他担保规定 - 除特定事项外其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总额度提交股东会,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 - 被担保人主债务到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信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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