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士[2]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8] - 会前三天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8] 职责内容 - 每年至少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5] - 指导内部审计,内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5] - 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并报告董事会[7] - 协调各方与外部审计沟通[7]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背景、经历及变动情况[11] - 年报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1]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11] - 审议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11] - 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专项意见[11] 细则说明 - “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12]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2]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董事会负责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