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605358)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 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所涉及的中国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余蕾律师、张佳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