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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300311)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任子行任子行(SZ:300311)2025-05-19 19:26

会议安排 -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4] 股东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93,403,175股,占比28.7106%[7] - 网络投票股东369名,代表股份3,842,396股,占比0.5704%[7] - 现场及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合计372名,代表股份197,245,571股,占比29.2810%[8] - 中小投资者371名,代表股份17,747,887股,占比2.6347%[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96,614,118股,占比99.6799%[11]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96,526,118股,占比99.6352%[12]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196,671,818股,占比99.7091%[13]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96,621,218股,占比99.6835%[14]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96,592,918股,占比99.6691%[16]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190943股,占比80.6263%[17] - 《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196502418股,占比99.6232%[18] 会议结果 - 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20] -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合法有效[20]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等事宜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1] 法律文件 - 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