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强 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公司年报 披露工作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 露发生重大差错,并使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或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 响时,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