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 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罗博特科")委托, 担任罗博特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 问,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核查意见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 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 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 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 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核查意见是基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