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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邦安全(688651) -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盛邦安全盛邦安全(SH:688651)2025-05-19 21:47

董事会会议召开频率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上下半年度各1次定期会议[4][15] 临时董事会召集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4] 会议出席要求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联关系的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6] 会议通知时间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10] 会议变更通知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2] 提议提交要求 - 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提交书面提议,办公室当日转交董事长[16] 董事表决规则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不明视为弃权[19] 决议通过条件 - 审议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定回避情形除外),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3][29] 表决方式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视频表决[26] 会议记录要求 - 会议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秘书和记录人需签名,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9][31][33] 决议落实与通报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情况,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35] 会议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38] 保密义务 - 董事及列席人员对会议文件和内容保密,离职后仍有效[40]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3][44] 规则未尽事宜处理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或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依规定修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