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002881)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5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8]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0]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意见[11] 财务报告问题处理 - 公司董事等发现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2]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资料和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9] 工作条例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应立即修订[22]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