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胜(00225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蔡春)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蔡春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股份持有、股东任职等方面无违规[8]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分[10][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在公司任职不超六年[12][13]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4]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及时报告并督促辞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