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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禾盛新材禾盛新材(SZ:002290)2025-05-20 16:46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中期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下需审计[9]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审计报告非标准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2]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报告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信息披露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1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董事、高管履职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23][24]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管理,公告由董秘发布[21] - 董秘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汇集信息报董事会[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2] - 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件信息[22] - 董秘办管理信息披露档案,董秘是第一责任人[22]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多流程[22] 保密与合规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等[26] - 董秘等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6] - 公司应防止内刊等资料泄露未公开信息[27] - 信息难保密应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28]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30]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并应加强沟通[31] - 公司与机构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32]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3]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赔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