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1,592,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人民币1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62,564,954股,均为普通股[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6] - 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授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10]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以上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通知公告发出后,除规定情形外不得修改或增加提案[1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等[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3]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按当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33][34]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35][3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未达规定标准的10%,总经理可审批决定[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前委任[42]
神州泰岳(30000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