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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易(002713) -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东易日盛东易日盛(SZ:002713)2025-05-20 19:46

股东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1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326,865股,占总股本32.2562%[5]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16,636,665股,占总股本27.8013%[5] - 网络投票股东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690,200股,占总股本4.4550%[5] - 出席中小股东103名,代表股份23,514,964股,占总股本5.6050%[5]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135,051,5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66%[6] -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35,051,4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65%[8] -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35,051,4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65%[9] -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35,051,4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65%[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35,047,4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35%[12] - 《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135,051,4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65%[13] - 某议案表决同意135,047,4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35%,中小投资者同意23,235,564股,占98.8118%[15] - 《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135,051,365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9.7964%,中小投资者同意23,239,464股,占98.8284%[16]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计划和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23,234,064股,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98.8054%,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及占比相同[17] 其他 -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孙丽伟、陈盼盼[19]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等均合法有效[19] -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 - 备查文件包括北京和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