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 公司章程(2025年5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当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5.8481万元[10]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18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3]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5.8481万股,均为普通股[24]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李建波、深圳深云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认购不同数量股份及对应出资比例[2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0] - 董事、高管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33]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重大事项,如重大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52]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融资事项[53] - 不同比例股份股东有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等权利[57][61] -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要求[85][8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119] - 董事会审议批准部分交易和担保事项[121][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4] - 公司有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相关条件和比例要求[180][182][18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特定程序[191] 其他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不同报告[174]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19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负责[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