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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森制药(0029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华森制药华森制药(SZ:002907)2025-05-21 18: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 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 提议与提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与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1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