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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5月)
扬电科技扬电科技(SZ:301012)2025-05-21 19: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方[4][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7][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总数[13]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资助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披露并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16] -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会议批准,有利害关系人士需回避表决[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2] 关联交易限制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管及其配偶提供借款,相关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的情况除外[16] 关联交易计算与豁免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和“委托理财”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24] - 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制度规定[25]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表决和披露[2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5] 关联交易文件保管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