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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扬电科技扬电科技(SZ:301012)2025-05-21 19:0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薪酬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8] 细则相关 - 2025年5月实施[21][23]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