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旗科技(603341) -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议事、决策程序,确保企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 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