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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恒顺维(688283) -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坤恒顺维坤恒顺维(SH:688283)2025-05-22 16:4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8]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10][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8][1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2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等[33] - 关联股东审议关联交易应回避,关联交易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等[3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等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4]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31]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不同情况有不同主持规则[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列席股东会接受股东质询[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2]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相关股东会决议[44]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8] - 董事会有权修订本规则,但修订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4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3] -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等[40]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等[48]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1] - 股东会通过有关董事选举提案,若未指明就任时间,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会结束之时[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