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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0004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藏格矿业藏格矿业(SZ:000408)2025-05-22 19:3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公司设独立董事召集人1名,在独立董事中协商产生[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最近36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董事长至少每年与独立董事举行一次无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2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别职权行使第(一)、(二)、(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并在年报披露[34] 独立董事资料与报告 - 履职资料至少保存10年[3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 - 经理层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情况[37] -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37] 独立董事相关制度 - 公司需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并每年审核更新[29]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