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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688290)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景业智能景业智能(SH:688290)2025-05-22 19:48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3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万股[2] - 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18.9714万元[2] - 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52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9] - 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0218.9714万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东信息 - 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332.176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44.170%[9] - 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722.304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3.680%[9] - 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77.8432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0.944%[9] - 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28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0%[10] 股份限制与权益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2]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按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7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3]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6]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以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12][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4][115]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8] -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6月3日施行[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