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9月3日经批准首次发行35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52554074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500000股,每股金额1元[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52554074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70] - 公司拟投资或处置项目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须经董事会批准,30%以上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7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8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81]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以上[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4]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5] - 不同发展阶段公司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比例不同[105] - 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07] - 调整分红政策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7]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7]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7]
承德露露(000848)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