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2]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10]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可在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金额内决定项目投资等事宜[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为重大关联交易[11] 独立董事职权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3] - 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0] - 8种情形下董事长1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2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23][24] - 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4] 会议召集主持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不能时依次由副董事长等召集主持[26] 会议召开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审议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3] 董事履职与委托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出席提请撤换[2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不得委托已接受2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29] 其他规定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事项[34] - 议案未通过,条件未变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35] - 董事表决后证券事务部收集统计,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下一工作日通知[37] - 证券事务部制作会议记录,出席董事等签名[34]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8] - 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附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38]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44] - 规则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生效,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46]
中国船舶(600150) -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