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庚星(600753) - 海钦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由董事长等提名[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成员过半数通过[12]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2]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8]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0] 战略委员会 - 成员五名董事,至少一名独立董事[19] - 由董事长等提名[19] - 按需开会,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不限[2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 提名委员会 - 成员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3] - 由董事长等提名[3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0]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负责制订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45] - 成员三名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7]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或罢免[4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独立董事担任,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47]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做决策准备[51]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52] - 按需开会,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4] - 会议记录成员签名,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55] 其他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