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 - 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3,268,602股,均为普通股[4] - 董事会有权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利益分配[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等[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 会议相关 - 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等[29] 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4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8]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74]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75] -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76]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7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