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605300) -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45,439.8597万元,股份总数45,439.8597万股[6][13] - 发起人认购36,000.0000万股,柳新荣等按不同比例认购[13] 股份限制与权益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20]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4] 股东诉讼与质押 - 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27][29] -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需书面报告[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6个月内举行,多种情形触发临时股东会[3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公告[45][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1/2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59][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开两次会[78][80] - 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临时董事会[80]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审计与分红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成员3名,2名独立董事[87]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99] 其他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提前10天通知[105][106] - 公司合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