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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 泰A(000726) -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鲁泰纺织鲁泰纺织(SZ:000726)2025-05-23 18: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等多项职责[6] - 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9] - 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问题,应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9] - 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有多项职责[10] - 认为募集资金管理有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0]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报告评议后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3]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提前至少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只能委托独立董事[15] 审计委员会其他事项 - 审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2]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需签名[16]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6] 细则实行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