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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30098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金沃股份金沃股份(SZ:300984)2025-05-23 18:17

股份转让与锁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8]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0]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3]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3]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需申报股份管理信息[14] 交易规则 - 买卖公司证券需提前3个交易日填写问询函,董事会秘书在交易时间前给予确认[14]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5][16]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6] 股本变动披露 - 公司股本增加导致股东权益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持股5%以上股东触及1%整数倍,应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变动情况[20] - 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需在每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及股东权益变动[22] 股份锁定与解锁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申报个人信息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其名下公司股份锁定[2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其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条件股份[25]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应要求锁定其名下公司股份[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锁可转让额度内股份[24][25]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证券由董事会追究责任[27] - 违规交易若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需提供充分证据[27] - 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董事会可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7] - 禁止买卖期内交易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27]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7] - 触犯法律法规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7] - 违规买卖证券董事会秘书应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8] - 责任人应作书面说明并备案,重大影响需向投资者致歉[28][29]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31] - 买卖公司证券需问询董事会并确认[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