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若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相关专业岗位全职工作5年以上[9] - 独立董事应具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8]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8] - 拟辞职独立董事致问题,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7] - 在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并披露履职情况[35] 公司配合与保障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等方式[3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7]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取得其他利益[3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3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0]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40]
金沃股份(3009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