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3005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05月)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2]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包含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22] 报告标准 - 交易事项金额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送[7]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经营业绩波动需关注[13]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重视[15]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文件[19]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重大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0] - 董事会办指定专人整理保管上报证监会和深交所的重大信息[20] 信息保密 - 重大信息披露前相关人员应控制知情权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2] 责任与制度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报告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2] - 不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情形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23][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