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报告审计要求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拟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下必须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重大事件披露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2]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9]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2] 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6]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其他披露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需于下一交易日披露异常波动公告[36] - 公司应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36] - 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二十日内公司需披露《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和专业意见[39] - 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重大修改,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需在三个交易日内披露补充意见[39] - 法院受理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公司应揭示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43] - 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执行期间需披露重大进展等情况[44]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45] - 公司变更名称等情况需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章程变更还需在指定网站披露新章程[47] - 一次性签署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49] - 公司研究开发取得重要进展需披露影响及风险[51] - 公司财务报告存在差错需及时披露并更正[51] - 公司破产相关情况需及时披露并揭示股票终止上市风险[52] -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方案获证监会批准后需公告[52]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前需遵循申请、审查及发布流程[5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62] - 董事会办负责起草编制报告、办理披露事宜和收集重大事项[64] 相关人员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动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69][72][76][81]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2]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72] - 公司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在特定期间禁止,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81] 其他职责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并通报[8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82]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74]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负主要责任[74] 监督与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84] - 董事会办负责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记录保管[84] - 董事会办初步审核信息披露文件,重大事件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交易所[84] 违规处理 - 董事或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5]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85]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谴责等,董事会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8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等法律处罚[86] - 违规人员责任追究处分情况报告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8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8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执行[90][91]
乐心医疗(30056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