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30012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5月)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多于1人应采取累积投票制[2] -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新董事候选人提案[5] 投票计算与当选规则 - 选独董和非独董时,选票数为持股数乘拟选相应董事人数[8]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2且位次在前当选[10]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最少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0] - 当选董事不足拟选人数需再次投票或下次股东会补选[10] 实施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并公布细则[12] - 召集人需制备适合选票并说明[12] - 细则未列情况按1/2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意见办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