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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通程控股通程控股(SZ:000419)2025-05-23 19: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14] - 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 不符合规定应辞职,未辞董事会解除职务[10] - 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11]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审计委员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可与董事会秘书会前沟通,公司反馈落实情况[14] - 公司披露独立董事异议意见[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20]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采纳[23]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7] - 建立考核机制,对失职或不当行为问责[29]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拟定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1] - 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