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0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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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程控股: 【通程控股】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6-20 21:04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章程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办函(1996)12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500 万股,并于 1996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sha Tongcheng Holding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58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3,582,655.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通程控股: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51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025年6月20日下午2:30在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召开现场会议,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3:00 [1] -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周兆达主持,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1] - 共有141名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参与投票,合计持有243,7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388%,其中现场投票占44.4078%,网络投票占0.4310% [1] - 中小股东参与投票136人,持有2,468,753股,占总股本的0.4542%,其中现场投票占0.0232%,网络投票占0.4310% [1]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包括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章程修订等 [2][3][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81,537,398.25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利润分配议案获得63.5119%同意票,32.5144%反对票,3.9737%弃权票 [2] - 公司章程修订等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同意通过 [3][4] 股东投票情况 - 中小股东在多项议案表决中呈现分歧,部分议案反对票比例达44.4111%,弃权票比例达11.7225% [2] - 关于公司制度的议案表决中,中小股东同意票占44.3444%,反对票占44.3422%,两者几乎持平 [4] - 全体股东在关键议案表决中支持率较高,如一项议案获得99.5736%同意票 [3]
通程控股: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51
二O二五年六月 致: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发表本律师见证意见,本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书等; 记录及相关资料; 鉴此,本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 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律师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会的通知,该等通知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 ...
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公司章程
2025-06-20 20:32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章程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47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办函(1996)12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500 万股,并于 1996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sha Tongcheng Holding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589 号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通程控股(000419) -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0 20:30
证券代码:0000419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9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通程国际大酒店五楼国际会议中心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召集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兆达 ...
通程控股(000419)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0 20:3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O二五年六月 致: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我 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 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发表本律师见证意见,本律师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 书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 ...
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18 17:46
证券代码:000419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5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 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通过了提请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 ...
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关于收到长沙银行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2025-06-13 20:01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将此次分得的现金红利计入 2025 年度投资 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4 日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25-017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持有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无限售条件 A 股 123,321,299.00 股,持股比例为 3.07%。长沙银行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沙银行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长沙银行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末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 元(含税)。根据上述 分配方案,公司可分得现金股利 51,794,945.58 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收到长沙银行该笔现金分红款。 ...
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2025-06-13 20:01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25-016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长沙市国资委")发来的通知,告知根据长沙市委、市 政府的决策部署,长沙市属国有企业将实施改革重组,长沙市国资委 拟将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程集团")的全部股权进行无偿划转。该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拟 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程集团发来的《通知》, 告知其收到长沙市国资委下 ...
通程控股: 【通程控股】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5-23 20:25
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旨在规范行为、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需遵守本制度 [1] - 信息披露范围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向监管部门报送的重大文件及媒体报道的重大经营决策 [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确保信息公平披露,禁止提前泄露,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通俗易懂 [2] - 董事及高管需对披露信息真实性负责,无法保证时应声明理由 [2] - 自愿披露信息需与法定披露一致,不得选择性披露或操纵市场 [2] - 信息保密义务要求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并签署保密协议 [2][55] 信息披露内容与标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及季度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需经审计 [5][6]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件如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股权变动、重大诉讼等,需立即披露 [10][11] -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需董事及高管签字确认,引用中介意见需确保一致性 [4][5]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 [13][14] - 临时报告由证券研发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需履行审批程序后披露 [14][15] - 重大信息需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后履行披露义务 [15]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及高管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6][18]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合规性,对定期报告提出审核意见 [17][18]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 [19][20] 保密措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中介机构等,需签署保密协议 [21][22] - 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立即公告,国家秘密等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 [23][24]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防止泄露未公开信息 [20][22] 监督与责任追究 - 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信息披露,专职审计人员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25][26] - 违反制度行为包括信息报送延误、泄露等,将面临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法律责任 [26][27] - 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保留追责权利 [27]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与法规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修改时需重新审批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