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控股(000419) - 【通程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长 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人员组成、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研发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股东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通知、报告事务; (八)协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