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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600356)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恒丰纸业恒丰纸业(SH:600356)2025-05-23 19:33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部分 引言 5.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为恒丰纸业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 件随其他材料上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专项核 查意见不得被用于与本次交易无关之用途。 2 致: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恒丰纸业")委托,担任恒丰纸业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