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 -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情况 - 合肥岭岑持148834450股,占比23.19%,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持200000股,占比0.03%[3] - 合肥岭岑3200万股或被司法强制执行,占其持股21.50%,占公司4.99%[3] 司法执行影响 - 预计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 - 处置数量、时间、价格及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5] - 若全部实施,合肥岭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占比降至18.24%[5] 其他股东情况 - 第二、三大股东樊志和樊立合计持股21.48%,自2020年12月8日放弃表决权[6] - 前十大股东中其他股东单独持股未超5%[6] 公司举措 - 督促控股股东遵守法规,及时披露信息[6] - 提醒投资者以指定媒体信息为准,理性投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