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恩斯特(301325)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核查意见
基金设立 - 曼恩创投拟5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设立标的基金,持49.995%份额[1] - 标的基金注册资本10001万元[1] - 标的基金经营期限10年,投资运作期7年,前3年投资期,后4年退出期[9] 各方出资 - 贵欧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1万元,出资比例0.01%[11] - 深圳市曼恩斯特创投管理有限公司认缴5000万元,出资比例49.995%[11] - 天津贵欧投资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5000万元,出资比例49.995%[11] 基金管理 - 投资期按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年收管理费,后续按未退出部分实缴资本1%/年收[19] - 合伙人大会原则上每年一次,开会前5个工作日通知,决议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2] - 投资决策委员会3名委员,决策需委员全部同意通过[24] 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 - 投资收益先返还成本,再分配基本收益至8%/年单利年化收益率,超额收益20%给执行事务合伙人,80%给有限合伙人[27] - 合伙企业运作期亏损由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担,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需赔偿[27] 风险提示 - 标的基金处于筹备期,需工商登记和基金备案才能运作,有不确定性[30] - 标的基金投资受经济、行业、监管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风险[31] 投资意义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储能领域[34] - 投资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34] - 投资利于甄选培养投资项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34] 合规情况 - 公司在本次投资十二个月内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5] - 本次共同投资符合相关规定[35] - 保荐机构对投资行为无异议[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