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00298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会议召开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四次,在财报公布前召开,提前七日通知[16] - 临时会议由董事会等提议,主任委员十日内召集,提前三日通知[16] 会议召开条件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主要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审核财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等[7] 其他规定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11] - 会议通知变更需全体委员认可,快捷方式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9]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9]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0] - 审计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2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