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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00052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学大教育学大教育(SZ:000526)2025-05-23 20:33

制度审议 -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5月23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人员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前者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4]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1]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0]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会议规定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会议[1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召开专门会议,通知不晚于前一日[13] - 专门会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5]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资料提供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不迟于前三日提供资料[19]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权费用[20]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