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隧装(83517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 制度于2025年5月23日生效并实施[26][27]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8] 重大交易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1] 诉讼仲裁界定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重大变更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2] 报告要求 - 报告人应在事件发生当日以书面或其他通讯形式上报董事会秘书[16]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相关人员[19] - 扣除特定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相关人员[19] - 特定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特定股东应及时将委托人情况告知公司[21]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方名单等情况说明[18]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临时或定期报告公告时间[23] - 公司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经审核批准后发布[23]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