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轴B(2007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负责拟定选聘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会议相关 - 三种情形下主任委员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提前3天通知,资料不迟于会议前3天提供[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2] 选聘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